工业三废检测要求
工业三废是指生产所排放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工业三废中含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若不妥善处理,如未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而排放到环境(大气、水域、土壤)中,超过环境自净能力的容许量,就对环境产生了污染,破坏生态平衡和自然资源,影响工农业生产和人民健康。因此在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企业工商年检、企业环保验收中都明确要求企业对工业三废进行有效控制并提供相应监测数据。
工业三废检测项目
废气常见检测项目:
粉尘(颗粒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氯化氢、氯气、氟化物、氰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氨、硫化氢、苯系物、乙酸乙酯、甲醇、丙酮;重金属(六价铬、铅、镉、铬、镍、汞、砷等);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
废水常见检测项目:
pH值、色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氯化物、硫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苯系物、六价铬、总砷、总汞、总铅、总铜、总镍、总铬、总镉、总锌、总铁、总钴等。
固体废弃物常见检测项目:
pH值、总汞、总铅、总铜、总镍、总锌、总铬、六价铬、总铍、总钡、无机氟化物、氰化物、总银、总砷、总硒、六六六、滴滴涕等农药、苯系物以及酚类和硝基苯类化合物等。
工业三废检测标准
《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 HJ/T 62-2001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
《餐饮业油烟排放限值标准》DB 31/844-2014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25-201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 31/199-2018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T 1163-201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2-2002
《园林绿化栽植土质量标准》DG/TJ 08-231-2013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T 24188-2009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